【反修例】警方過去3日拘89人 否認執法有差別待遇
發布時間: 2019/09/16 19:10
最後更新: 2019/09/16 20:18
反修例事件在過去周末依然引起多區衝突,警方表示,上周五(13日)至周日(15日)共拘捕89人,包括上周五拘10人、上周六拘24人及周日拘55人,年齡介乎13至67歲,涉嫌盜竊、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、非法集結、藏有攻擊性武器、襲警和縱火等。截至周日,警方於反修例示威中已拘捕1453人,年齡由12至72歲。
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指,過去兩日私刑氾濫,另外單昨日於政總一帶,示威者已投擲至少80枚汽油彈,形容暴力達「失控地步」。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(媒體聯絡及傳訊)江永祥指,過去3日共有9名警員受傷,昨使用了32枚催淚彈、11發橡膠子彈及12發海綿彈,周五及周六則沒有使用任何彈藥。
警方於周六淘大花園及周日北角一帶,針對手持國旗或自稱「福建人」人士與穿黑衣人士爭執的執法行動,被質疑「有差別待遇」。謝振中表示,上述指控完全不是事實,形容兩日均出現比較大規模的暴力場面,警員到場後首要是將兩批人士分開,停定爭執,不讓混亂場面惡化,強調
警員唔喺嗰秒鐘即刻執法,並不代表警方無執法,亦不代表警方事後唔作出調查同拘捕。
而警方昨於北角拘捕29人,雖然未能完全分類,但必定包括兩邊意見人士,包括電視畫面拍攝到手持摺椅的人士,及2名分別涉及襲擊記者的人士。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補充,被捕的29人涉嫌非法集結、藏有攻擊性武器和襲警等罪名,當中有7人是「當區人士」,不排除會拘捕更多人。
至於昨日北角有白衣人士疑似被捕時可自行手持警察盾牌遮擋臉部,港島總區高級警司(行動)吳樂俊再次否認有偏幫某些人士。他指,當時警方於明園西街作出掃蕩行動,亦知道明園西街一大廈內一個單位內,有2人手持武器,故警員主動到單位調查,拘捕2人及帶走7人調查。至於以盾牌遮擋臉部,吳指當時被捕人士有表明不想自己身份暴露,警員覺得這樣安排於當時當刻是合理的。
《環球時報》發表社評指,特區政府及警方可以依靠愛國愛港群眾控制局面,被問到警方會否「依靠愛國愛港群眾」,謝振中強調絕對不會,強調警方是本港唯一的執法部門於街上控制場面,日後的調查也是警方刑事部門的主要工作。另有人質疑昨日有自稱愛國人士與警方一同推進,吳強調
絕對無一齊掃蕩,而家無,以前無,將來都無。
另外,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昨晚於北角涉阻差辦公被捕,李桂華指案件在調查階段,不宜透露詳情。被問到許智峯被捕,是否警方正在執行較早前傳媒報導的一份《故意阻撓警務人員》內部指引,李解釋警方有責任執行保護生命、財產、集會遊行管制等19項工作,執行任務是亦有相應權力,包括設立防綫、推進時不受阻擋,如有人好刻意阻撓警員執行任務,不論其職業、性別、年紀,都有機會被控阻差辦公。
記者:徐紹軒